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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拍卖登记

发布时间:2014年5月30日 来源:天津西青律师     http://www.xqlvshi.com/
  一、提交资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
  6、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自愿委托拍卖的,除需提交上述1-6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委托拍卖合同(原件):
  三、人民法院等强制拍卖的,除需提交上述1-6项资料外,还需提交:
  1、委托拍卖公函(原件及复印件);
  2、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原件);
  3、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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