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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2020买卖房地产合同最新消息应注意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2日 来源:天津西青律师     http://www.xqlvshi.com/

Tags: 房地产开发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2020买卖房地产合同最新消息应注意哪些内容  

  徐忠秋律师,天津西青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房地产开发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经营不善就会破产,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比较特殊,所以其清算顺序也有所不同,那么房地产开发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呢其顺序一般为成立清算组,暂时性接管公司事务,商讨决定财产分配方案,起算结束后,企业破产成立并注销公司登记。

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为:

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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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指的是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但是,房地产企业由于涉及的利益群体较多,情况复杂,与其他普通企业有所不同。

被拆迁人权利顺位

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主体限定为市、县级人民政府,不包括房地产企业。但在该条例实施前,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企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可以成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实施后,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拆迁主体的现象仍然存在。作为历史遗留和违法行为的共同产物,拆迁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后,被拆迁人权利保护问题亟待解决。其中,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补偿的,因房屋的拆迁与安置房的建成补偿存在时间差,往往使补偿矛盾延续至破产程序中。

对此,有专家认为,应当赋予被拆迁人的权利以绝对的优先性,作为第一顺位保护。一是因为拆迁房屋是被拆迁人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二是因为房屋拆迁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被拆迁人服从公益理应获得特别保护;三是因为被拆迁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早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物保债权人通过审查及相应安排,完全可以防控被拆迁人权利优先性带来的信用风险。

在法律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虽然依据该款不能直接得出被拆迁人权利最为优先的结论,并且优先权的法源也并非是司法解释,但足可印证最高司法机关所持被拆迁人权利优先保护的立场。在被拆迁人权利优先性的实现方式上,用于置换的房屋为现房的,可以根据被拆迁人申请,将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至被拆迁人名下;用于置换的房屋为期房的,被拆迁人可以继续获得该期房或者就相应期房变价所得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房地产开发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问题,公司破产后的清算程序非常重要,因为公司破产前存在的债权债务需要处理,我们要维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就要进行清算。清算组需要向人民法院汇报工作情况,对于清算中作出的决定由法院同意后才可以实施。

2020买卖房地产合同最新消息应注意哪些内容?

在我们购买房产的时候,首先拿到的就是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面对数个合同条款,我们往往不知所措,害怕存在对我们不利的条款。那我们2017买卖房地产合同最新消息应注意哪些内容为大家整理了最新的注意内容以供有购房需求的人参考。

一、基本的“五证”齐全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三、相关证明文件有效

如果是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四、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

五、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

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六、检查房屋质量

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

七、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重点约定违约

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的平等性。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参照上述内容仔细审核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莫疏忽大意,中了开发商的圈套,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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