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803067430
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常识

我国国内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第一宗诉讼案,1512名渔民和养殖户五年未得到赔偿,经过天津海事法院的努力——受损渔民拿到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3日 来源:天津西青律师     http://www.xqlvshi.com/
    曾备受国内外瞩目的我国加入《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后,海洋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提出的污染海洋生态环境涉外索赔第一案——天津市海洋局、天津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及渤海湾渔民和养殖户等诉“塔斯曼海”号油轮船东英费尼特航运有限公司和伦敦汽船互保协会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索赔案,目前,10个案件中,有7案已进入执行阶段。该案从一审、二审再到执行,历时五年,经过法院的努力,受损渔民终于拿到了部分赔偿款。    公正审判  维护民权    时间追溯到2002年11月23日凌晨4时8分,寂静的渤海海域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船舶碰撞事件,给我国渤海海域造成了严重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也构成了巨大而严重的威胁,沿岸1500余户渔民和养殖户遭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由此,引发了一场涉及十案1500余个原告、涉案总标的额达1亿7千万元人民币的船舶碰撞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于此案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所涉问题专业性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此案,确实维护我国海洋生态权益和渔民们的合法权益,天津海事法院对共同争议的事实进行了合并审理,诉讼过程中,双方专家证人出庭就专门技术问题进行了说明,并相互质询,法院聘请的鉴定人旁听了开庭的全过程,在充分了解各方当事人主张的基础上,针对主要争议问题请权威机构出具了鉴定报告。经过六次开庭审理,天津海事法院于2004年12月30日做出了10个个案原告获赔4209万元的一审判决结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审理。10个个案中,对涉及渔民的8个案件7个维持原判,1个驳回原告诉请,其他两案正在上诉审理期间。    依法执行  保障民利    二审对涉及渔民的7个案件判决生效后,渔民们就等着拿到赔偿款弥补损失,购买渔苗,再投入养殖,然而法院生效判决中所确认的权益在现实中难以兑现。拿不到赔偿款,渔民手中的判决书几近成了一纸空文。无奈之下,7个个案涉及的1512名渔民和养殖户于2007年3月向天津海事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天津海事法院受理后,按照中国再保险公司在2002年12月20日代表伦敦汽船船东互保协会为被告英费尼特航运有限公司提供的300万美元的信用担保,经过努力,已于今年春节前执行到位担保款200万美元,为渔民拿到部分赔偿款提供了保证,同时也维护了生效判决文书的权威。    及时发放  稳定民心    200万美元担保款虽已执行到位,但7个生效判决的案件总执行标的为2300多万元人民币,不足以弥补全部的赔偿款,加之其它两个案件正在上诉审理期间,整个案件还没有全部审结,但担保款300万美元已经确定,这样对全案当事人的赔偿额就不能确定。按常规做法,应等案件全部审结后,再发放执行款。但天津海事法院考虑到因众多渔民及养殖户遭受巨大损失后五年来未得到分文赔偿,且春节临近,渔民急需用钱,为稳定民心,促进社会和谐,天津海事法院急渔民之所急,想渔民所之想,根据执行到的款,赶在春节前即2月2日开始分批按比例地向7个案件涉及1512名渔民和养殖户发放了执行到的赔偿款。到目前为止,已为1327个渔民和养殖户发放了600多万元人民币。渔民们感动地说:“在案件没有全部审结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天津海事法院领导的果敢,没有法官们的努力,我们想拿到赔偿款是多难的事呀!现在海事法院让我们拿到钱过年,让我们看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我们更加相信法律了。”渔民并给天津海事法院送来了“ 执法公正,心系百姓,大公无私,共建和谐”的锦旗。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天津西青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0306743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