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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裤涂剧毒致死 或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7日 来源:天津西青律师     http://www.xqlvshi.com/

内裤涂剧毒致死

12月16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男子用内裤涂剧毒致死妻子这一案件。几个月以前,江苏扬州发生了一起男子用内裤涂剧毒致死妻子的案件,这起案件中的离奇之处在于,男子杀死妻子的手法居然是在她的内裤上涂抹剧毒农药“百草枯”,从而导致妻子中毒身亡。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44岁,2006年和妻子相识,两人于2009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孩子。两人一起经营一家小店铺,因为性格关系,在做生意期间“女主外,男主内”——妻子负责进货等对外联络,张某操持家务、农活。此前,两人的关系不错,但是今年四月份,妻子迷上了微信聊天,而且聊天对象通常都是异性。于是张某为此多次与妻子吵架。

一直到六月中旬,张某和妻子再次因为微信聊天的事情吵架,因此心生怨恨,把自己平时用来除草的农药倒在了妻子的内裤上并晾干。次日起,妻子因穿此内裤逐渐出现原因不明的外阴部溃烂、呼吸不畅等症状,辗转就医未能阻止病情恶化。7月15日,妻子因为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法医鉴定后发现,妻子系百草枯中毒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中青网)

或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 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本罪行为人务必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抑或投放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投毒案件的直接后果是致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直接影响家庭。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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