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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的哥遭殴打刺死乘客 300同行求法院认定正当防卫

发布时间:2016年8月30日 来源:天津西青律师     http://www.xqlvshi.com/
出租车司机在载客过程中遭遇危险应该如何自我保护?2014年7月23日下午,的哥李斌就面临了这样一个问题。当天下午5点半,他与两名乘客发生口角后,被两名乘客殴打近20分钟。李斌在挣脱控制后从一围观群众处抓过一把刀,持刀刺中其中一名男子左腹股沟处。该男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李斌因涉嫌,2014年7月24日被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事。8月7日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由成都市公安局执行。2014年11月27日上午,此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还未宣判。在开庭当天,李斌的辩护律师杨大飞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近300名出租车司机的联名请愿书,他们是李斌的同行,都认为李斌的行为是出于正当防卫,希望法院认定这一行为。事件:因路线及超载问题 的哥与乘客发生口角后被打 哥哥当时被打了20分钟,身上脸上都是血。 李斌的弟弟李沛峰在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的采访时说到,他的哥哥李斌当时将刀刺向那名男子的大腿是出于求生的本能。那么,当时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事后,一份警方对李斌以及案件目击者的笔录,记录了当时的事发经过。2014年7月23日下午5点,的哥李斌在驾车回家途中遇到两群招手打车的人。李斌按照规矩停在了先招手的一群人旁。然而,后招手的一行5个人抢着上了车。 上车的乘客是两女三男,其中一个50岁左右的男子坐在副驾,另一个40多岁的男子坐在副驾后排。 上车后,5人准备往成都市区走。而就在前往市区的途中,李斌和两名男子因路线及超载问题发生了口角。争吵中,出租车里的两名男乘客对李斌进行了殴打。事发后,李斌所在的出租公司近300名出租车师傅联名写请愿书(其中一页),请求法院判李斌无罪。被殴打20分钟后 求饶无用的哥持刀刺向乘客李斌当时遭遇了怎样的殴打,被打后又发生了什么?杨大飞律师提供的警方对目击者的笔录还原了当时的现场。据现场目击者李志军笔录,当时他看到副驾位置的一名男子把李斌的脖子抱住,还有一个穿红衣服的男子就站在车子副驾驶外面,用拳头打出租司机,同时还用车钥匙刺出租车司机的脖子,然后又绕到驾驶员门外,用脚使劲踢驾驶员头部、脸部,持续十多分钟。李志军看到,两名男子一直在打李斌。他还听到李斌在车里求饶,说 我错了 。但两名男子仍然未停止对李斌的殴打。 后来可能打累了,停了一下,出租车司机便从车上下来,我看到当时驾驶员身上到处是血,被打得很惨,那个穿红衣服的男子又上去拳打脚踢。 李斌下车后,现场有目击者看到他的颈项,头部都是血,走路都是偏偏倒倒的。 被打了大概有20分钟。 当时围观群众中有一个小伙子提出借刀给李斌,但他当时没说话。 不晓得什么时候,那个驾驶员用刀把那个男子的左边大腿给捅了,捅了后,我看到那个男子大腿上在流血。 后经警方查实,被捅大腿的是舒某(死者),红衣男子是王某。李斌的刀尖正好刺在了舒某的大腿上,刺中了动脉,舒某的大腿开始大量出血。李斌在现场主动拨打了120、110电话。后经抢救无效,舒某死亡。事后,舒某的胃容物里检出乙醇成分。争议:是否是 正当防卫 成争议焦点公诉方:以涉嫌 故意伤害罪 起诉李斌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的公诉书上可以看到,经依法审理查明:2014年7月23日17时30分许,李斌驾驶牌照号为川A TB706的出租车,搭乘王某(另处)及被害人舒某等五人前往成都市桂王桥街。当车行至成都市武侯区青北路与花龙大道路口时,双方因为行车路线等问题发生口角,李斌将车停在路边,继而王某等人对李斌进行殴打。李斌在挣脱控制后,从一围观群众处抓过一把剪刀,持刀刺中舒某左腹股沟处。随后,李斌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及120急救电话,李斌及舒某分别被送往医院救治。同日,公安机关在医院将李斌抓获,被害人舒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斌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舒某系因左腹股沟中份下方刺创造成左股动、静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斌犯罪后拨打110报警电话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律师:李斌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大飞是李斌的辩护律师,他认为,李斌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杨大飞认为,就本案而言,李斌被舒某夹住头部,身体被绑在安全带上,不能反抗的情况下,任由王某采用拳击、脚踢、钥匙戳的方式对李斌的头部、脖子进行长达20分钟的暴力侵害,此期间李斌一直在求饶,但舒某、王某仍不放弃,直至打累了,李斌才得以挣脱,在挣脱之后舒某仍然对李斌进行攻击,王某在攻击时声称要弄死被告人,这种采用暴力侵害意思明确的行为。请愿:近300名的哥联名请求法院认定 正当防卫 李斌的弟弟李沛峰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今年7月23日李斌出事后,在7月底到8月初这段时间里,他所在的成都市恒运出租车有限公司近300名出租车司机联名写了一封请愿书,向法院请求认定李斌为正当防卫。这份请愿书在11月27日开庭当天由李斌的辩护律师杨大飞递交给了法院。这些出租车司机之所以会联名写请愿书,一方面是因为觉得李斌 冤枉 ,一方面也是因为对载客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护有诉求。四川新闻网记者电话采访了其中的3名出租车师傅。李师傅:夜间开车风险大 常遇醉酒乘客李师傅今年37岁,开出租车3年。一年前的晚上,他载了两名喝了酒的男乘客。上车时两人并没有什么异常,上车后,两人却说自己没有按正规路线行驶而是故意绕道想收更多的钱。 我边开车边平静的和他们沟通,但还是挨了一拳。 李师傅没有还手,而是把两人送到目的地,没有收车费。张师傅:遭遇乘客为难 用忍耐主动化解张师傅今年40岁,开出租车4年半。他和李斌是搭档,24小时倒班。他也是这次写请愿书的发起者之一。他觉得李斌所遭遇的事情是他们平时每个出租车司机都会遭遇到的。 特别是在晚上8点以后,遇到危险的风险就更大了。 在张师傅自己的经历中,夜间搭乘到喝过酒的乘客是常见的事情。往往会因为路线、目的地、费用等问题而遭遇为难。 遇到这种情况,我都是采取忍耐的态度,而且还要主动和乘客沟通,按照他说的路线走,或者是到目的地后不收钱。 张师傅说,在和醉酒乘客发生矛盾时要想办法主动把矛盾化解掉,避免矛盾升级。陈师傅:遭遇突发事件 司机很难自救陈师傅今年38岁,当出租车师傅5年。他还记得有一位同事在车上遭遇抢劫的事。 当时是晚上,同事车上的两个年轻人抢他钱。 陈师傅说这种事情完全没有前兆,出租车师傅也没有预料到。据陈师傅介绍,在他们驾驶的出租车上安有GPS报警系统,一旦遇到危险,就可以按下车内的一个按钮,信息便会传到出租车公司的GPS中心。 这个对突发事件来说过程就太长了。 李师傅还记得当时遭遇抢劫的同事便使用了GPS报警按钮,但当警察赶到时,同事已经被两名实施抢劫的年轻人在颈子上刺了两刀。 司机一上出租车后,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一旦遇到突然而来的危险会很难自救。 家属:李斌从事服务行业10多年 性格内向为人善良据李斌的弟弟李沛峰介绍,李斌今年36岁,阆中人。1996年便到成都打工,2010年开始开出租车。在此之前,他还从事过其他服务行业工作10多年。在李沛峰的心里,哥哥李斌是一个性格内向善良的人。李沛峰说,哥哥李斌和他见面的时间不多,在他的印象中,李斌在开出租车之后曾给他提起过这行很幸苦。特别是在晚上遇到喝过酒的顾客,很恼火。他还说干服务行业就是要以忍受为主。李斌一家五口住在成都果盛路一小区仅有60平的二手房里。李斌的岳母有三级残疾今年刚刚动了一个大手术。妻子没有工作,有一个读初一的儿子。李斌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在今年7月23日李斌出事之后,他的妻子将房子租了出去,每个月收租金以还房贷,一家人借住在朋友家。 嫂子在一家饭馆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 李斌的岳母找了一份扫地的工作,岳父由于过于忧郁不像触景伤情而回了老家。李沛峰觉得哥哥很冤枉,认为哥哥的行为是出于求生的本能。事发后,他们也在四处筹赔偿款。目前,他们在等待法院的判决。 如果是判故意伤害罪,我们还会上诉。 律师说法:请愿书带有目的性 会干扰法官的独立审判四川新闻网记者注意到,在这起案件中,除了具有争议的 正当防卫 外,近300名的哥提交给法院的请愿书也很引人关注。请愿书在案件审判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怎么样的?是否可以影响到法院判决?著名律师刑连超对此向四川新闻网记者介绍:请愿书不是法律文书,没有法律效应。它只是群众表达自己态度的一种方式,代表一种社会舆论,并不是证据。刑连超说,请愿书从法律上来说是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请愿书都有很强的目的,会干扰法官的独立审判。但请愿书中可以形成证据的内容,则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形成证据后提供给法院。比如说,一个犯罪嫌疑人平时的工作表现,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出示证明形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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