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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个性心理特征与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来源:天津西青律师     http://www.xqlvshi.com/
  个性心理特征是指个人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的差异,机动车驾驶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其个性特征与交通安全有着一定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社会适应性差
  这类驾驶员对他人感情冷淡,不注重社会规范,做了损人利己的事麻木不仁,并推卸自己的责任。日常工作中表现较差,道德水准低,但智力水平不亚于常人。表现在驾车风格上,开车时无视交通法规,公开或隐蔽地抵制交通管理。喜欢用冒险动作使对方避让自己。这种人最易引发交通事故,成为交通肇事逃逸者。个性倾向
  从一般社会适应性上看,内向与外向的个性各有优缺点。在安全驾驶方面,内向个性却有相当的优势。内向型驾驶人发生交通违法或事故的频次比外向型者低得多。这是因为内向个性的驾驶人谨慎,做事有条理,具有避风险和严于自我监督的特点,有利于安全行车。内、外向型两种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有所不同。内向型驾驶人感知较迟钝,动作反应敏捷性差,易出现延误性错误;而外向型驾驶人易冲动,爱冒风险,以致操作失误,如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感知与注意方面的个性特征
  在感知方面的性格有主动观察型和被动观察型的差异,主动观察型的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小,能从复杂的交通状态中有预见性地辨出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动态,对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比较敏感等,并能及时准确地做出反应,即对交通事故有其预见性,能较好地保证安全行车。而被动观察型驾驶人对交通信息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动态判断则需较长时间,反应也相对较慢。因此,这类驾驶人易发生判断不及时、动作迟缓等错误,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注意的性格方面,注意范围比较狭窄,注意分配不当,注意转移比较困难,注意不够稳定,容易分心和厌倦的人,驾车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宜从事驾驶人这一职业。主要表现在:反应迟钝,遇事优柔寡断;情绪变化大,喜怒无常,性格暴躁,易激动;遇到险情不能及时发现,处理问题轻率或过度紧张,惊慌失措;遇事想不开,易钻牛角尖;轻视法律法规,安全意识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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