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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确认入职有法律效应吗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2日 来源:天津西青律师     http://www.xqlvshi.com/

     吸毒后驾车上路,无故撞坏9辆车。4月11日上午,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田某旻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半。

  2011年10月20日18时许,田某旻吞食苯丙胺类毒品后,驾驶本田牌小轿车在朝阳区京沪高速公路上行驶,无故撞坏李先生等驾驶的9辆轿车,造成上述车辆损失228 506元。后田某旻被当场查获。

  据了解,田某旻曾因盗窃、聚众斗殴于1979年12月被处劳动教养二年。此次案发后,田某旻家属已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

  朝阳法院认为,田某旻无视国法,吸食毒品后驾驶车辆,连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多车损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田某旻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判决田某旻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宣判后,田某旻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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