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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字就已成立的合同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7日 来源:天津西青律师     http://www.xqlvshi.com/
  没签字就已成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我们所应当注意的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如果对方送货你接受了,那么法律就认为你们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了。如果价款发生争议,又无法证明,那么就会适用《合同法》的任意条款——适用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而这种市场价格有可能远高于你通过谈判可以取得的价格。
    所以结论是:没有订立合同之前,不接受履行。
    双方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也是这样。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没有订立合同的风险与上述的第一种情形是一样的,所以结论也是同样的:没有订立合同之前,不接受合同履行。除非,你对合同的顺利履行极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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