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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房地产网签备案?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年7月29日 来源:天津西青律师     http://www.xqlvshi.com/

Tags: 什么叫房地产网签备案 ,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  

  徐忠秋律师,天津西青律师,现执业于天津新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徐忠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什么叫房地产网签备案?

一、什么叫房地产网签备案

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这就是房屋的房管局备案手续。

二、房子备案后还有什么事

1、备案登记所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申请的主体是开发商;而民法典没有规定备案登记。根据民法典定的原则,备案登记不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应当认定其为行政管理的范围。

2、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3、可见,民法典对不动产买卖设立了预告登记,一经登记就具有了准物权效力。针对该条规定,从全国行政机关执行的情况来看,只有部分城市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直接进行预售登记,不少城市要先进行备案登记,再进行预售登记,有的城市甚至没有开展预售登记。

4、在没有办理预告登记的地方如何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应正确认定备案登记的法律性质;其次,注重审查当事人的缔约目的,综合当事人是否存在恶意以及占有使用房屋的现状,然后根据公平合理等原则谨慎处理。

5、最后,各地房屋管理部门应贯彻落实好我国民法典及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管理制度,尽快开展预告登记,对逾期不登记的予以处罚、警示等,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办理房产备案具体包括包括开发商备案和购房合同备案。前者指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后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屋出售价格,面向社会出售。后者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后,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实现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

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

随着中国的日益发展,房价也随之大幅度的上升。因此,涌现了许许多多的人投资房地产。而房地产的土地来源之一便是征地。而后,还少不了许多复杂的程序。在这里,就为你带来具体情况,让你了解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

一、建设用地预审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对征地项目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自受理预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预审意见。

二、发布征地通告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征地项目预审通过的,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将预征收土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村和村民,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通告后,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列入补偿范围。

三、开展征地调查

开展征地调查是征地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有关部门深入被征地村、被征地地块,对拟征收土地的四至边界、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和被征地村的农业人口、劳动力、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征地拆迂户用地面积逐户勘测核实,对房屋面积、结构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认真搞好登记。将调查资料、数据整理成册,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拟定征地报批 “一书两方案”的准备工作。

四、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征地调查结果与被征地村、村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组织征地听证

2004 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各地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庄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六、征地组卷报批

市国土资源局按省、市有关报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上报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在14个工作日内办结,下达经省政府批准的《实施规划用地批复》。

七、两公告一登记

1999 年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对建设用地审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在征地程序中确立了“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为了规范征地公告工作,保护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没用地,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10号令《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在征地过程中,市国土资源局始终认真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1、征收土地公告

在收到用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二作日内,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告知征地事宜及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征地拆迁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巾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征地拆迂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迂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地第二次公告,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听让的,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l 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市国土资源局。为落实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实地评估,对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做市场价格讦估,评估结果出来后,逐户下发征妯.拆迂补尝告知,将补偿结论连同分户评估表发至被征地拆迁户手中。而后,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走访协商补偿事宜。在下发的征地拆迁补偿告知中还明确被征地拆迁户的权利,如对各项补偿单价和补偿金额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新评估的书面申请,由该户自行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与该户共同委托该评估机构另行评估。

八、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九、交付土地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按规定到位后,被征地村和村民及时交付土地。在规定的期限内,不领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市国土资源局可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提存至市公证处,办理提存后,即视为对当事人予以了依法补偿安置。当事人拒不交付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限期交付土地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p="">

在了解了开发商征地程序有哪些后,你肯定也对征地方面有了些许了解。如果你以后遇到强行征地的情况时,便可以通过这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神圣权利不受侵犯。如果对此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找寻当地的律师询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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